如果疑犯逃跑或者拘捕,警察還是有權力射殺他吧?
這不是和廢除死刑矛盾了嗎?
如果這個疑犯是冤枉的,只是一時緊張腦子秀逗了逃跑,殺錯了,怎么挽回?我只是想打他尾巴制服他
誰想到打偏了正因為取消了死刑,所以才有射殺疑犯的權利,怎么就不懂呢因為要對警察的安全負責啊你這個問題的邏輯在哪?美國不這樣就沒人當警察了,人人有槍的。
保證職業(yè)的安全前提那叫自衛(wèi)吧?對面舉搶了,你還不打,你就完了。要是對面只是跑,應該不會直接擊斃。而是使對方喪失戰(zhàn)斗能力。
心里沒鬼的都會低頭舉手跪地上,拒捕算犯罪了,允許各種手段威懾…
世界上最大最牛B的民主國家美國也沒有廢除死刑 Post by 眾神的首領 (2012-08-29 15:11)
警察命令你配合的時候,只要你不配合,警察隨時可以開槍,比如他叫你抱頭蹲下,你不蹲下就會吃槍子。并且是完全合法的。
至于“應該不會擊斃”是大錯特錯。美國警察只要開槍,至少要連開兩槍,務必確定擊斃對方,防止對方拼死反抗。所認在美國被警察各種亂槍打成馬蜂窩的案例數(shù)不勝數(shù)。兇悍如黑手黨者,在沒有被發(fā)現(xiàn)犯罪證據(jù)的時候,也不會與警察正面對抗。警察:你想怎么犯罪都行,不要被人發(fā)現(xiàn)了就好
罪犯:我想干什么壞事都行,只要不被抓住,實在不行被發(fā)現(xiàn)時老實點就可以了
憑嘛認為警察和罪犯是天生一對?雙方都很開心,都在避免見面時激烈的沖突,這才叫和諧因為取消了死刑
無論你犯了多大的罪 只要你就地投降就可以不死
所以如果你仍試圖逃跑 那么你就不是處于求生目的而是為了進一步危害他人
所以警察可以將你射殺警察開槍,目的不是為了擊殺,而是讓對方失去戰(zhàn)斗力。當然了,緊急情況,偏那么一點點,掛了還是很多的。
要是純粹的擊殺,那紐約警察就不是點38了。直接全自動M4A1開掃了。既然沒有死刑 你為什么要跑? Post by 虛空之魂 (2012-08-29 15:14)
呃某些州廢除了死刑是真的,美國的刑法要分成50份來看的說。擦。2連了。三哥退散。。。。。我就好奇那幫希望廢除死刑的圣母怎么看待美國的聯(lián)動美疑犯都開槍了,警察不還擊那不是作死嗎?另外,據(jù)說日本警察是不能槍擊背對你逃跑的疑犯的。
那叫自衛(wèi)吧?對面舉搶了,你還不打,你就完了。要是對面只是跑,應該不會直接擊斃。而是使對方喪失戰(zhàn)斗能力。
前幾天帝國大廈那起,兩個美國警察連開16槍,看那距離3-5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