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自煎蛋
下面一系列圖是對蘋果專利的諷刺。當然了,對蘋果來說,重要的不是誰發(fā)明的,而是擁有專利(武器)就行。
在第一代 iPhone 的前一年,在索尼愛立信手機 M610i、P700、Pli 上已經有了(側邊滾輪鍵的下方的返回鍵,按下直接跳出程序或當前畫面)。
并非如此。在第一代 iPhone 的前兩年,第一代 windows mobile 智能機系統 Windows CE 上,就已經有這個了。
這個早在安卓1.0時已經有了……iOS 上這個功能在它三年后才加上的。
蘋果特有的圓角、可觸摸大屏幕、只有一個 home 按鍵以及頂部小橫條聽筒的外形設計,以這個專利多次起訴三星屢戰(zhàn)屢勝。但苦逼的三星,早在第一代 iPhone 面世之前,就已經發(fā)布過這種蘋果手機特有外形的 三星 F700 手機。
等等,Siri 只是蘋果向 Nuance 借的服務(當然很快被蘋果收購了)。以及,在2010年,安卓上有個知名軟件叫“小i機器人語音助手”,看看界面吧:
我沒記錯的話,昨天好像也有這么一帖。難道不是一種模式么這是要一天科普一次的局面么
我穿越了?
都知道水果也有抄襲可是人家有證據證明XX是我的,你奈他何? Post by 白面窩頭 (2012-09-01 15:56)
我果然又火星了生活態(tài)度啊,我擦,這需要問?煋,你能舉個3.5寸的例才算厲害
蘋果不是發(fā)明了萬有引力么
這是要一天科普一次的局面么
專利持有人趕快去告吧,妥妥的沒有幾十億怎么也該有個幾億吧,這輩子都不用愁了發(fā)明一種極其NB世界上無人能出其左右,甚至連能與之相提并論的公司都沒有的營銷手段。
第一次在壇子里看見和自己用一個型號手機的!
發(fā)明了打官司的一條新路we think different!
我記得還有一個吧 少之又少啊
別的廠商只是作為一個創(chuàng)意吧,可能沒想到申請專利,而蘋果不管是不是自己首先發(fā)明使用的,先注冊了專利再說,喬幫主的節(jié)操滿地哇 蘋果玩脫是遲早的事情。發(fā)明了態(tài)度